乐山市应急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关于首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岗位和选岗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7-30 09:08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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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国办发〔2024〕45号)、《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量化评分办法(试行)》(应急〔2024〕76号)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在川安置工作方案》(川应急〔2025〕10号)等文件规定,现对乐山高新区首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待安置岗位、量化评分、选岗排序和选岗规则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7月30日至8月5日。如对公示岗位和选岗方案有问题或者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乐山市应急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反映,联系电话:0833-2508306。

附件:1.乐山高新区首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拟安置岗位表

2.乐山高新区首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量化评分表

3.乐山高新区首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工作选岗方案

附件1.乐山高新区首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拟安置岗位表.docx

附件2.乐山高新区首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量化评分表.docx

附件3.乐山高新区首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工作选岗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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