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乐山高新区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7-05 16:36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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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谷镇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委属事业单位,相关驻区机构:

《乐山高新区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2023年7月5日

乐山高新区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效,建立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增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企业需求出发,围绕招商引资、开办、建设、经营、退出等阶段办事需求大、关联度高、企业获得感强的高频事项实施流程再造、数据驱动,为企业全生命周期各个重要阶段提供清晰的办事指引和集成化的办事服务,全面构建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企业诉求“马上办”、企业服务“专人办”,受办一体“一次办”,推动高新区政务服务水平提质增效。

二、服务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乐山高新区范围内所有企业和管委会确定的重大项目。

三、服务内容

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针对企业招商引资、开办注册、项目立项、施工建设、生产运营等企业各个生命周期涉及的政务服务或相关需求,为企业提供行政审批、人才招募、工程建设、产业发展、智慧金融、惠企政策等方面的政策咨询、指导协调和帮办代办服务。

(一)企业诉求服务

整合现有企业诉求渠道,采取“线上+线下”方式,集中为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提供咨询、求助、投诉、建议等“零距离”服务。其中,线上企业诉求入口设立在乐山高新区门户网站政企服务平台系统,线下企业诉求入口设在区政务服务大厅企业服务专窗。企业诉求实行分类处理和限时办结制度,简单问题企业服务专窗直接回复;一般问题企业服务专班协调处理,能现场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现场处理的视情况限时5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诉求事项或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办结的,承办部门可申请延期,并将延期原因和进展情况告知诉求企业和企业服务专窗。

1.受理范围

(1)企业在开办登记、投资建设、生产经营、变更注销等全生命周期运行中有关问题和困难的反映和求助;

(2)在促进企业发展各类政策落实过程中,企业遇到政策执行打折扣、不兑现、不落实或提出不合理条件等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政策执行问题;

(3)涉及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评比、乱培训、乱检查(调研)等加重企业负担问题的反映和投诉;

(4)对管委会各部门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方面的投诉、批评和意见;

(5)需要管委会各部门提供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协调服务;

(6)对管委会各部门在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管委会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等方面咨询;

(7)影响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其他问题和意见、建议;

(8)与企业有关且属管委会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诉求。

2.工作流程

(1)受理登记。企业服务专窗对收到的企业诉求做好登记和整理,认真分析诉求内容和真实意图,甄别企业反映的诉求有效性,过滤无效诉求。

(2)分类处理。企业服务专窗根据诉求内容、性质、属地等标准进行分类处理,简单诉求由专窗直接回复,一般问题由企业服务专班协调后回复,复杂问题转交有关单位办理。

(3)转办交办。对于需要转交有关单位办理的复杂问题,由企业服务专窗提出拟办意见,分别报企业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领导审签后,转交有关单位办理。对需多个单位办理的复杂事项,明确一个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组织协调相关单位按规定进行办理。承办单位对转交办件认为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应于接到转交办件后3个工作日内退回企业服务专窗,并说明理由。

(4)办理反馈。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对企业诉求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办理结果向诉求企业反馈,同时抄报企业服务专窗。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承办单位向诉求企业和企业服务专窗说明情况。

(5)跟踪督办。企业服务专窗对诉求办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完结的诉求事项,以及重大情况进行跟踪协调和催办督办。

(6)回访评价。企业服务专窗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系统评价等方式,主动跟踪了解企业对诉求事项办理的满意度情况,对不满意的诉求事项要求承办单位作出说明;确属处理不当的,进行二次交办,重新复查办理。对于二次交办后,因承办单位推诿、敷衍、拖延等原因,导致诉求企业仍不满意的,转报区纪检监察工委调查处理。

(牵头部门:营商环境局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产业经济发展局、经济合作局、科技局、财政局、新城建设局、社会管理局、公共服务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应急管理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税务局)

(二)帮办代办服务

帮办代办服务应坚持“合法高效、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全程服务”原则,实现导办、代办、督办全流程服务,变“企业跑”为“政府跑”,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堵点问题。帮办代办的对象为所有企业,帮办代办的范围为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尤其对重大项目及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用地规划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不动产登记全过程所涉及的审批事项,提供“一对一”全流程贴身式、管家式、保姆式帮办代办服务。帮办代办流程包括咨询辅导、提出申请、签订协议、帮办代办、结果送达等。

1.咨询辅导。企业在申请帮办代办前,可通过政企服务平台或电话等方式,先与企业服务专窗进行前期咨询辅导,了解自身所办事项的申请材料、申报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渠道等相关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帮办代办。

2.提出申请。企业登录政企服务平台,线上提出帮办代办服务申请,也可到政务服务大厅企业服务专窗现场提出申请,并在线或者现场填写《乐山高新区企业服务帮办代办服务申请表》。

3.签订协议。企业服务专窗收到帮办代办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实时对企业提出的帮办代办申请进行确认,签订《乐山高新区企业服务帮办代办委托协议》,并指定帮办代办专员。对不符合条件的,详细告知原因,并指引其他办理途径。

4.帮办代办。签订帮办代办委托协议后,帮办代办专员在1个工作日内与企业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拟定详细的个性化审批计划,经企业确认后,帮办代办专员严格按照审批进度计划积极指导并协助企业完成申报、受理、联合审批等工作。在帮办代办过程中,帮办代办专员对于难以判断的内容,应及时与部门沟通。部门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及时向帮办代办专员反馈,由帮办代办专员向企业说明情况并协助按要求重新申办。

5.结果送达。完成审批后,需要缴费的,帮办代办专员负责通知企业按要求完成缴费。电子证照、电子审批结果通过政企服务平台送达企业。需要领取纸质审批结果的,由部门负责将纸质审批结果统一送交企业服务专窗,由帮办代办专员负责将纸质审批结果采用上门服务或者邮递等方式送达企业。

(牵头部门:营商环境局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产业经济发展局、经济合作局、科技局、财政局、新城建设局、社会管理局、公共服务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应急管理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税务局)

(三)惠企政策服务

涉企部门应全面梳理各类惠企政策,编制惠企政策事项清单,在政企服务平台建立政策库。对新出台的涉企政策,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将政策原文、享受范围、申报指南、解读材料等上传入库,确保政策及时更新。对于“免申即享”的政策,由主管部门依据政策文件,自主开展核实兑现工作,无需市场主体或个人进行申报。对于需要申报的政策,编制标准办事指南,明确政策依据、扶持内容、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受理部门、办理窗口、联系电话等相关内容,并通过政企服务平台,实行线上线下统一申报。

1.提交申请。企业可以通过政企服务平台线上提出申请,也可以到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专窗现场提出申请。

2.初审转办。企业服务专窗对线上线下提交的惠企政策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转有关部门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做退件处理,并详细告知企业不能申报的原因。

3.部门审批。涉企部门依据政策文件规定和本部门审批流程,对企业申报的惠企政策申请进行审核审批,并在承诺时限内限时办结。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实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

4.结果反馈。涉企部门通过政企服务平台或者线下纸质材料方式,将审批结果反馈给企业服务专窗,由企业服务专窗负责将审批结果送达企业。

5.涉及资金类的政策,涉企部门或者财政部门应将资金兑现的情况(如范围、金额等),一并通过政企服务平台反馈给企业服务专窗。

(牵头部门:产业经济发展局责任部门:营商环境局、党群工作部、经济合作局、科技局、财政局、公共服务局)

(四)人才培养服务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优秀人才提供医疗健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贴心服务。落实一企一人才专员帮扶责任制,定期收集企业人才需求,组织开展好招才引智活动。做好《“中国绿色硅谷”人才集聚十条硬措施》《乐山高新区人才政策八条(试行)》的宣传和奖补资金兑现工作。走访慰问企业优秀人才,做好企业人才招引、培育服务工作。

1.服务对象:在乐山高新区各类企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工作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创业人才、青年优才、基础人才。

2.兑现流程:人才奖补资金兑现分为按月兑现和申报兑现两种方式。

(1)按月兑现:企业新引进人才后,人才本人填写《乐山高新区人才分类备案申报表》,并提供人才备案相关佐证材料,经党工委人才办受理人才分类备案申报后按月发放人才岗位补贴和租房补贴。

(2)申报兑现:符合人才奖补资金申报的人才本人填写《乐山高新区人才奖补资金兑现申报表》,并提供申报奖补佐证资料,经党工委人才办审核和网上公示无异后,及时兑现员工培训资助、职业资格提升补助、安家补助等奖补资金。

(牵头部门:党群工作部责任部门:产业经济发展局、科技局、财政局、公共服务局、营商环境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五)产业发展服务

着力培育更多优质市场主体,紧盯高新区特色产业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转企升规”重点培育,始终坚持以服务企业为宗旨,将资金申报、企业申报等政策措施的实时信息和指导服务送达企业,提升企业自身培育能力。开通企业之家服务直通车,通过政策直达、需求直提、问题直面、困难直帮,帮助企业对未来发展趋势、创新模式、新兴业态、战略定位有清晰化的认识,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1.资金申报

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申报,面向本地区企业广泛宣传动员,加强政策辅导,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积极指导企业如实填报,并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立足破解中小微企业发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瓶颈制约,进一步营造和优化发展环境,推动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2.项目申报

(1)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按照经济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完善企业培育机制,整合各类资源,强化公共服务,发掘和培育更多质量效益优、专业化水平高、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动态管理库,实施动态管理,并每半年更新企业基本情况和运行情况。积极跟进实施中小企业“育苗壮干”梯度培育计划,着力培育壮大优质中小企业群体,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整体发展质量和水平。

(2)提供“贡嘎培优”服务

积极鼓励高成长性企业申报进入培优企业库,对遴选入围企业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运行状况,对发展势头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聚焦优势重点领域,汇聚创新资源,加快培育发展一批制造业领域优质企业。

(3)指导申报“首台套”

积极向企业宣传“首台套”政策,协助经过技术创新,品种、规格、架构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产品技术先进、性能可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但处于市场推广初期的企业申报省内研制且推广应用的产品指导目录;积极为企业搭建应用场景的平台,提供要素保障,发挥地方创新资源集聚优势、实现企业高质量创新创造。

3.企业培育

(1)开办企业服务直通车

举办企业服务直通车,提供政策解读、金融咨询、业务指导、防疫培训等服务,向企业讲解有关工业企业稳增长、市场主体稳增长政策,听取企业发展规划以及对高新区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2)推进“转企升规”工作

通过数据筛选,选出一批经营效益好、发展潜力大、升规信心足的重点小微企业,建立小微企业“升规入统”梯度培育库。大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快推进高新区“个转企、小升规”工作,激发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加快形成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助力全区高质量发展。

(牵头部门:产业经济发展局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科技局、经济合作局、营商环境局、市场监管分局)

(六)科技创新服务

分类汇总建设统一的科技成果库,加强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推动科技成果、专利等向企业转移转化。实施优质中小企业培育计划,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强化综合科技服务,开展科技政策信息网络共享、科技政策宣传辅导活动。支持企业引进省内外企业、高校院所力量共同开展技术创新,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

1.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依托科技服务大市场和天府科技云服务中心等平台,跟踪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开展科技数据统计分析研究,为园区企业提供科技决策咨询、文献数据库检索、阅览等服务。

2.项目申报指导服务。做好园区企业承担市、区两级负责的相关科技项目的通知发布、申报咨询、材料受理、推荐申报和资料形式审查等工作;协助做好国家、省级相关科技项目(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计划项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目等)的申报咨询、资料受理、推荐、审核等工作。

3.科技企业培育服务。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的培育入库、评价辅导服务。实施企业“梯度培育”计划,组织特派员服务团队开展培训辅导,做好高企认定申报、研发费用归集等系列政策解读培训服务及延伸辅导。及时转发上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培育计划申报指南。

4.科技平台创建服务。做好平台认定创建政策解读,指导企业创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等各类科技平台;跟踪科技平台运营情况,推动建强高能级平台;帮助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核心攻关,集结人才创新力量,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高市场竞争力。

5.产学研合作服务。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引进与企业产业链关联度高的名校,共建创新载体,靶向招引企业,支持企业与市内高校共建产业联盟。引进有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资源支撑专业化运营机构,配备服务队伍。构建“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创新链,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提高技术供给支撑能力。

6.创新创业服务。举办创新创业活动,鼓励经国省认定的孵化载体聘请专业机构策划举办创业沙龙、项目路演、主题论坛、创业培训等专业化特色活动。加大孵化招商,吸引有创业意愿的在校学生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鼓励孵化载体运营机构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招商活动。

(牵头部门:科技局责任部门:产业经济发展局、融媒体中心、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营商环境局)

(七)智慧金融服务

通过政企服务平台系统设置“金融服务”模块,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线上+线下”融资需求匹配。通过“金融服务”模块线上发布各金融机构涉企融资信贷产品,为企业提供智能信贷融资信息服务。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收集企业、项目融资需求,邀请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线下交流活动,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1.金融机构入驻。邀请市内金融机构入驻平台,并发布涉企融资产品详细情况和申报条件。

2.企业需求发布。各行业主管部门定期收集企业、项目融资需求,指导企业在线上填写发布融资需求。

3.双向匹配。企业在平台上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进行挑选和在线申请,金融机构也可双向匹配筛选有需求企业合作。金融机构视具体产品规则进行在线审批放款或线下后续审批流程。

4.线下对接活动。定期开展线下对接、座谈等活动,建立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桥梁,促进双方合作。

(牵头部门:财政局责任部门:产业经济发展局、经济合作局、科技局、新城建设局、社会管理局、公共服务局、营商环境局、综合执法局)

四、服务保障

(一)建立心连心企业服务中心。改版高新区门户网站、政企服务平台打造全新的线上企业服务中心,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实体化运行的线下企业服务中心,构建线上线下融合一体的区、镇、村(社区)“三级”联动的企业服务中心,整合现有的“企业之家”、重大项目服务专区,“难办事窗口”、综合窗口等功能,打造全新的乐山高新区心连心企业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并按“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各类涉企服务的咨询、受理、转办、协调、督办等。营商环境局作为企业服务中心召集人,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承担涉企服务的工作联系、协调运转、跟踪督办、监督管理、考核考评等工作。

(二)健全企业服务“五专”制度。构建专班、专员、专线、专窗、专业“五专”服务体系,对市场主体咨询政策、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投诉举报等各类诉求进行全天候受理和快速处理反馈。结合“挂图作战”等项目建设工作要求,建立全区企业服务专员制度,选拔1-2名部门分管领导或精通业务、善于沟通的业务骨干作为企业服务专员,统筹协调涉企服务事项,快速高效收集汇报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和困难,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开辟涉企服务绿色通道。服务对象为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重大项目、星级企业以及其他重大特殊紧急事项时,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即来即办、优先快办、专人负责、并联审批、全程跟踪,并视情况开展延时、预约、上门等服务。依托心连心企业服务中心设立“重大项目服务专区”,由涉企服务专班和专员为项目提供“专职服务”,通过联审联办实现项目审批集成共享,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限,推动全区重大项目快建设早投运,除特殊要求外,所有园区工业投资项目实行“拿地即开工”。

(四)实施网格服务管理。除在区、镇、村三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室、站)设立心连心企业服务中心外,结合网格化管理要求,在大型综合体和办公楼宇建立企业服务站,明确服务管家,及时响应企业属地化诉求、收集企业信息,协调解决企业生产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于需要园区、镇、村(社区)办理的涉企服务事项,依托各级(便民)服务中心(室、站)企业服务专窗,实行跨层级上下联动办理,并进行全程跟踪。

(五)建立联动快处闭环机制。以重大项目服务专班为责任主体,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理念,按照“挂图作战”工作要求,倒排工期,全力保障重点项目依法合规用地、用电、用水,强化要素保障,加快推动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各要素保障部门按照“五专”服务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根据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帮办代办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陪同服务等特色服务,着重解决企业提供申报材料准备难、修改多、跑动多等问题,第一时间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要素制约问题,加强沟通汇报,全力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提高项目落地的可行性。

(六)建立限时办结公示制度。营商环境局对梳理的企业情况进行分析、统筹,交办至各部门的事项记录交办时间及限时办结时间,未限时办结的部门或配合不好的部门按考核要求处理。心连心企业服务中心建立服务企业工作台账,将提供服务的基本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办理进度等详细记录,向社会公示。工作台账作为企业服务专员工作考核和评优奖惩的重要依据。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个小时以内,企业简易注销1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拿地即开工+告知承诺制”审批方式,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行政审批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到85个工作日内,其中一般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审批时限压缩到45个工作日内。

(七)建立定期服务回访制度。心连心企业服务中心通过政企服务平台办事评价、电话联系、入企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不定期对市场主体进行回访,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对企业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进一步更新服务内容、探索服务途径、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切实增强企业办事便利度。

(八)常态化开展涉企服务业务培训。心连心企业服务中心应常态化组织区、镇、村三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室、站)企业服务专窗工作人员定期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组织企业服务专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政策学习,了解掌握最新政策,开展经常性的考学活动,通过周考、月考的方式,线上、线下全员集中测试,对学习情况进行验收,做到工作、学习两手抓,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政务服务;部门涉企服务法律法规或政策一旦发生变化,应第一时间通知企业服务专窗,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影响企业办事。

(九)畅通政商交往渠道。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明确政商交往行为两张清单。自觉做到主动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听取诉求反映和意见建议、增进友谊,明确经单位批准党政部门及其公职人员可以参加的公务活动,以及活动中要遵守住宿、交通、管理等公务管理规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企业转嫁。同时明确不得利用权力影响和职务之便从事的行为,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与企业人员交往中清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十)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心连心企业服务中心对涉企服务全过程进行跟踪协调,注意收集企业评价情况和意见建议,并纳入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室、站)对部门窗口的绩效考核。定期组织营商环境监督员与企业代表对管委会各部门履职情况,尤其是服务态度、质量、效率等进行评议,并负责督查,及时回应企业诉求。评价结果纳入部门全年目标考核。同时,对涉企服务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协作意识,做到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全覆盖,实现企业“大走访”制度化、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常态化,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破除瓶颈。党群工作部要强化心连心企业服务中心人员配备;财政局做好必要经费保障;产业经济发展局要及时向企业解读惠企政策,帮助企业“免申即享”;经济合作局签约项目后纳入企业服务一站式办理,组建企业服务跟踪群,纪检监察工委要建立制度为营造亲清政商关系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纪律保障、作风保障。

(二)严肃考核问责,紧盯工作实效。将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工作纳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年终目标考核。加大对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滞后、推诿敷衍以及服务企业不积极、不主动、不配合的,及时督促整改、严肃问责,定期通报批评;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细化任务分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心连心企业服务中心对涉企服务全过程进行跟踪协调,注意收集企业评价情况和意见建议,并纳入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室、站)对部门窗口的绩效考核。

(三)大力宣传推介,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相关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强舆论引导,增进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工作的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成为对外展示我区良好的服务和企业投资发展环境的“金字招牌”,吸引更多企业落户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附件:1.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流程图

   2.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清单


附件1 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流程图.docx

附件2 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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