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午,车子镇组织在册6名社区服刑人员前往车子山社区开展义务劳动。
社区服刑人员把参加劳动当作回报社会、悔过自新的一种方式,表现出较高的积极性。劳动过程中,工作人员利用集中义务劳动的机会,加强对社区服刑对象的思想教育,向服刑人员宣传讲解法律知识,在增强法制观念的同时增强他们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意识,让他们努力在社会上进行改造,重新回归社会,成为一个真正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