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乐山高新区关于创建“高新·创智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谷镇,机关各部门、委属企事业单位、各驻区机构:
《乐山高新区关于创建“高新·创智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2023年10月7日
乐山高新区关于创建“高新·创智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发力,推动国、省、市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在乐山高新区落地落实,按照《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106号)、《关于高标准构建乐山高新区大孵化体系的实施意见》(乐高新开委发〔2023〕2号)等文件要求,为创建“高新·创智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动科技金融要素聚集、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企业量质提升、国家高新区排名进位,打造既高又新的创新发展示范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坚持“既高又新”高质量发展,系统构建产业链培育全贯通、创新网络全联通、空间形态全涵盖的大孵化体系,统筹化、专业化、精细化创建“高新·创智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带动整体孵化效能提升和创新资源配置优化,助力建设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区,推动我区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建设创新发展示范区。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全区一盘棋推进“高新·创智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建工作,聚焦孵化空间打造、基金规模壮大、科创项目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攻坚重点,以乐山高新创新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发展集团)为主体,建设高新·创智谷智融大厦A座5-7楼及智能楼8-13层共计约1万平方米科创空间,聚集产业生态链,引进一批优质企业,提升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能级,力争5年内成功创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定量目标。一是金融要素加快聚集。围绕争创四川省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示范区,每年对接金融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建立乐山高新区金融担保风险资金池,每年与合作银行、担保机构开发至少1个金融产品;2年之内成立1支科创基金,4年内实现投放。二是企业引进量质并举。五年引进或培育100家优质企业,其中引进或培育区外迁址或新注册企业不低于70家,孵化器载体入驻率分年度达到50%-60%-70%-70%-70%;引进或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70家,引进或培育注册地在乐山高新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2家及以上;完成企业应税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元。三是创新指数稳步提升。引进或培育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低于100个,其中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低于30个。四是人才培养成效显著。五年新培养投资、金融、孵化等专业后备人才或技术经理人不低于50人。五是孵化品牌影响扩大。五年主办或联合举办不低于50场创业活动,活动覆盖人次不低于1000人。六是孵化平台成功打造。三年完成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载体认定,五年内完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如上级政策调整,可再优化更新相关指标。
三、重点任务
(一)整合拓展空间。整合科技服务大市场现有已投入使用3000平米空间,同时对高新·创智谷智能楼5号楼8-13层进行装修运营,新增约1万平方米场地,达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硬件要求。围绕新能源新材料、光伏及电子信息主导产业,面向初创企业和创新人才,打造具有一流水准的科技创新平台,在成乐乃至整个西南区域建立标杆示范。利用科技投资、科技服务、大数据支撑作为外生态,结合创新中心、产业空间、产业培育的内生态,形成“科创孵化”生态,持续催生一批新机会、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打造创业之城、产业之城。
(二)深化金融服务。结合乐山高新区构建“1+3+N”大孵化体系部署,全力打造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示范区,每年对接金融服务机构并推动合作。建立乐山高新区知识产权风险资金池,由管委会委托专业机构管理知识产权风险专项账户并正常运转,与合作银行、担保机构开发金融产品,加强输入金融服务体系,切入债券融资服务、股权融资服务、上市综合服务。以高发展集团为主体,通过政府引导,引进社会资本共建科创基金,共促区域科技创新发展。
(三)加强创新指数提升。加快构建乐山高新区知识产权生态体系,整合金融及企业服务资源,依托高新技术企业集中、知识产权资源集聚的优势,与专业运营机构联合引进或培育企业,提升乐山高新区知识产权拥有量,推动“知识产权—科技—产业”良性循环,促进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实现,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四)加强专业人才培育。健全创业孵化人才培训体系,构建“初级+中级+高级”多层次的从业资质培训体系,培育和建立高素质、职业化的创业孵化人才队伍。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适应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需求,每年由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高发展集团组织专业人才,参加投资类、金融类、孵化类等标准化职业技能培训,培育多元化科技服务人才,提高区域人才集聚度、活跃度、贡献度。
(五)做亮“至乐汇”孵化品牌。围绕科技创新、创新创业等主题,依托“高新·创智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组织开展招商对接会、企业培训、社群活动、主题沙龙、投融资路演等活动,建立分层次分类别的“双创”活动体系,积极打造“至乐汇”孵化品牌,增强公众和广大创业创新者的关注度,不断扩大乐山高新区“至乐汇”孵化品牌影响力。
(六)明确创建主体。以高发展集团为主体,开展专业化投资和运营,运营期限5年,并确保创建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长期良性发展。科学技术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具体统筹指导实施,支持高发展集团采取市场化方式,与专业运营机构联合开展孵化器专业化运营。
(七)强化资金支持。统筹利用各类资金,由高发展集团对高新·创智谷智能楼5号楼8-13层进行建设,建设标准按照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相关要求高标准实施。将高新·创智谷智融大厦A座5-7楼交由高发展集团管理。科学技术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最新要求及工作考核总体指标要求(附件),牵头每年下达年度指标,并对高发展集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安排每年不超过500万元的运营补贴,经费来源为本级财政预算或争取上级资金统筹使用,主管单位为科学技术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高发展集团在运营期间,可对新入驻企业缴纳租金按规定给予优惠。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成立创建“高新·创智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目标体系、工作体系、财政保障体系、督导考核体系闭环管理。
(二)强化督查督导。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区目标考核体系,健全考核内容,提高考核权重。建立工作推进督查机制,科学技术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不定期督导服务,适时召开现场会,掀起创建“高新·创智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工作热潮。
(三)明确时间节点。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见成效、三年创省孵、四年促提升、五年创国孵”要求,统筹推进创建工作。
(四)强化绩效考核。科学技术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要围绕总体指标和分年度指标,出台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提升能力、强化监督,加快培育优质创新主体,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附件:创建高新·创智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考核总体指标(5年)
附件:创建高新·创智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考核总体指标(5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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