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声明
发布日期:
2026-03-11 15:12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乐高新不动产公〔2026〕15号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声明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他项权证号:川(2025)乐山高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05533号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作废。
若对以上公告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03月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地址: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联系电话:0833-2596992)。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
特此公告。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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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511102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