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卢晓兰继承不动产权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2-15 16:28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打印 分享到 :

乐高新不动登公〔2023〕43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1月08号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乐山高新区乐高东路6号),联系电话:0833-2596992。

继承人:卢晓兰          被继承人:刘向东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717号9幢1单元14楼5号

不动产单元号: 511102006007GB10019F00250083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