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金灯村老江坝因灾搬迁社会保障补助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1-06 10:38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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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金灯村老江坝片区因灾整体搬迁生产生活困难等问题,保障因灾搬迁人民生活和长远生计和医疗保障待遇,参照《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实施办法(川人社发〔2018〕46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乐府办发〔2016〕9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市中区城市规划片区征地拆迁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批复》(乐府函〔2013〕45号)标准,我局起草了金灯村老江坝因灾搬迁社会保障补助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增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政策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政策主要内容

金灯村老江坝因灾搬迁社会保障补助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补助对象:金灯村老江坝片区因灾搬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补助对象的锁定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2025年9月30日以后新增人员不享受社会保障补助。

2.补助原则:社会保障补助包含养老保险补助和医疗保险补助,遵循村集体成员自愿原则,选择一种补助方式,在核定年限内政府定额补助,保障其社会保障待遇不低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

3.补助办法:主要分为养老保险补助和医疗保险补助。

4.补助程序: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每年及时缴纳费用,次年3月前根据缴费凭证,到安谷镇登记备案,由安谷镇统一补助到个人。在核定年限内需逐年连续缴费,因个人原因中断后当年及以后年度不予补助,后果自负。生活补贴每年自动发放,遗属丧抚费提交相关资料申领。

二、养老保险补助办法

(一)0-15周岁人员

该类人员有以下两种补助方式:

1.年满16周岁后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待年龄达到16周岁后,随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或以个体参保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一档档次(上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2.一次性货币安置补助

0-15周岁人员也可选择参照现征地拆迁农转非人员0-15岁24000元/人货币安置补助。

(二)16周岁及以上且未办理退休人员

1.逐年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至法定退休年龄时能够缴足15年的人员

经测算逐年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至法定退休年龄时能够缴足15年的,随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或以个体参保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核定年限内可申请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一档档次(上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同时,对已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按照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费分摊到15年后,按差额年限予以补贴。

2.逐年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至法定退休年龄时不能缴足15年的人员,有以下两种参保补助选择方式:

(1)居民养老保险

原则应参加居民养老保险逐年缴费至符合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的发放三种补贴:一是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二是生活补贴;三是遗属丧抚费补贴。具体如下: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最高缴费档次。

生活补贴:对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遗属丧抚费补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支付遗属丧抚费补贴,支付的条件参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2)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选择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一档档次(上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同时,对已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按照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费分摊到15年后,按差额年限予以补贴。该类人员选择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不发放生活补贴、不发放遗属丧抚费补贴。

(三)已经办理退休人员

1.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的人员

已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补偿费。

2.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额人员

已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发放遗属丧抚费,同时,对已缴纳的居民养老保险费予以补贴。

(四)其他情形人员

以下人员可自愿申请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补偿费:

1.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已满15年;

2.16岁及以上在校学生;

3.患重大疾病等其他需一次性领取的情形。

三、医疗保险补助办法

根据年龄和实际情况分别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按年凭缴费凭据申领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二档档次,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四、相关名称解释

(一)“核定年限”是指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15年。

(二)“生活补贴”是指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最低档次缴费15年计算的养老金之间的差额。

(三)“遗属丧抚费”是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间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差额。

(四)“差额年限”是指不超过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总年限条件下实际已缴纳的年限。

(五)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费计算办法如下:以上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从16周岁至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补偿1年、最多不超过15年。对自愿申请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补偿费的,应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签字(章)确认后,一次性支付。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补偿费后,不支付缴费补贴,不发放生活补贴和遗属丧抚费补贴。

五、其他

(一)方案未尽事宜,由安谷镇、社会保障局解释;

(二)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改革,相关配套政策还未出台,方案待相关政策出台后再做调整。

六、意见反馈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止。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反馈时请注明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以便沟通联系:

(一)电子邮箱发送至1007823550@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金灯村老江坝因灾搬迁社会保障补助方案(征求意见稿)》回复意见”;

(二)信函邮寄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高大道6号乐山高新区管委会(邮政编码:614000),信封上请注明“金灯村老江坝因灾搬迁社会保障补助方案(征求意见稿)回复意见”字样;

(三)电话反馈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833-2599018(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四)线下反馈地址:金灯村村委会二楼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工作专班。

七、其他说明

1.征求意见稿全文可通过乐山高新区官方网址(https://gxq.leshan.gov.cn/)查阅下载;

2.本次征集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政策修改完善的重要参考,我单位将在征集期满后对意见进行汇总梳理讨论研究;

3.反馈意见应围绕政策内容,聚焦具体条款和实际可操作性,避免空泛表述,感谢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乐山高新区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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