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乐高新产登公〔2024〕31号
因司法裁定过户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证书公告作废。
1.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9)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960号;权利人:乐山市创美置业有限公司;坐落: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地下1层159号。
2.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9)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929号;权利人:乐山市创美置业有限公司;坐落: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地下1层187号。
3.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9)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916号;权利人:乐山市创美置业有限公司;坐落: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地下1层175号。
4.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9)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949号;权利人:乐山市创美置业有限公司;坐落: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地下1层147号。
5.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9)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933号;权利人:乐山市创美置业有限公司;坐落: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地下1层192号。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8日
川公网安备511102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