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乐高新产登公〔2024〕49号
发布日期:
2024-08-28 10:22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乐高新产登公〔2024〕49号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因司法裁定过户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1.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9)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921号;权利人:乐山市创美置业有限公司;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不动产坐落: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地下1层180号。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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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511102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