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毛华群继承不动产权的公示
乐高新产登公〔2023〕第40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乐山高新区乐高东路6号),联系电话:0833-2596992。
继承人:毛华群 被继承人:杨玉明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不动产坐落:乐山高新区临江北路99号3幢10楼5号、乐山高新区临江北路99号地下1层1035号
不动产单元号:511102006002GB10028F00030058、511102006002GX10028F00011032
最终所有权比例:毛华群100%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8日
川公网安备511102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