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李刚继承不动产权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6-11 14:46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乐高新产登公〔2024〕第21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乐山高新区乐高东路6号),联系电话:0833-2596992。
继承人:李刚 被继承人:李凤岐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不动产坐落:乐山高新区乐高东路86号1幢1单元9楼2号
不动产单元号:511102006003GB10025F00140087
最终所有权比例:李刚100%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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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511102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