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唐树琴、朱子浩、刘玉山、朱文强不动产权登记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发布日期:
2024-11-19 11:24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乐高新不动产公〔2024〕71号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唐树琴、朱子浩、刘玉山、朱文强不动产权登记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唐树琴、朱子浩、刘玉山、朱文强因保管不善,将产权证号:川(2021)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5488号不动产权登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作废。
若对以上公告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6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地址: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联系电话:0833-2596992)。
声明人:唐树琴、朱子浩、刘玉山、朱文强
特此公告。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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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511102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