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鲁炳洪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 声明
发布日期:
2024-08-28 10:10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乐高新产登公〔2024〕第43号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鲁炳洪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鲁炳洪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7448号不动产权登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若对以上公告的不动产权利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9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地址:乐山高新区乐高东路6号;联系电话:0833-2596992)。
声明人:鲁炳洪
特此声明。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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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511102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