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唐德刚、唐庾铜继承不动产权的公示
乐高新不动登公〔2024〕46号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唐德刚、唐庾铜继承不动产权的公示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5号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乐山高新区乐高东路6号),联系电话:0833-2596992。
继承人:唐德刚 唐庾铜
被继承人:纪小琴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乐山高新区临江北路99号16幢22楼1号、乐山高新区临江北路99号地下1层2326号
不动产单元号:511102006002GB10028F00160123、511102006002GX10028F00012313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6日
川公网安备511102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