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李祥银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 声明
乐高新产登公〔2023〕第14号
李祥银因保管不善,将权证号川(2021)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177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若对以上公告的不动产权利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于 2023年7月15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地址:乐山高新区乐高东路6号;联系电话:0833-2596992)。
声明人: 李祥银
特此公告。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26日
川公网安备511102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