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2023年财会监督检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的规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3〕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财政局决定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财会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全国财政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检查对象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选取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乐山高新区实验中学、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乐山高新创新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检查对象。
三、检查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主要检查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货币资金管理、会计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账户管理、往来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决算管理、存量资金管理、基建预决算管理等13方面的内容。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等问题。同时,关注巡视、巡察、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二)重点企业。主要检查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企业财经纪律及财税政策执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刘艳
联系电话:(0833)2508209
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314办公室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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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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