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李林杰不动产权登记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发布日期: 2024-06-11 14:45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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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高新产登公〔2024〕20 号


李林杰因保管不善,将产权证号: 川(2020)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1165号不动产权登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作废。

若对以上公告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有异议者,请于 2024年06月25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地址:乐山高新区乐高东路6号;联系电话:0833-2596992)。

声明人: 李林杰

特此公告。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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