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权证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6-10 11:11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乐高新不动产公〔2025〕19号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证明作废的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证书公告作废。
1.不动产权证明号:川(2024)乐山高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05488号;权利人:司杜毛晓霞;不动产权利类型:预告抵押权;坐落: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1108号。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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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511102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