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高新区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 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31 10:23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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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谷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乐山高新区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高新区燃气管道“带病运行”

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燃气管道泄漏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的惨痛教训,按照“统筹谋划、系统治理、突出重点、长效管控”工作思路和“谁所有、谁负责”治理原则,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工作要求,聚焦高新区燃气输配管道、长距离输气管道、工业企业燃气管道三类管道,政企协同、全面排查、重点治理,以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式彻底消除“带病运行”燃气管道安全风险隐患,推动燃气设施体系化建设和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扎实开展管道检验检测核查

在现有城镇燃气管道资料基础上,结合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实现对三类管道权属、地理位置、地质状况、埋深、压力等级、长度、管径及材质、焊缝检测、防腐措施、投运时间、检验状况以及运行安全状态等信息的全方位、无盲区的核查与完善,并据此建立健全高新区地下基础设施的档案系统与管理信息库,确保相关数据的实时更新,以实现对高新区燃气管网的清晰掌握,确保“家底清、数据准、资料全、问题明”。同时监督压力管道运营企业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及时申报并开展定期检验,确保所有应检管道均得到检验,持续提高燃气压力管道的法定检验覆盖率。(产业经济发展局、新城建设局牵头,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应急分局、市场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推进燃气管道病害治理

着重加强对三类燃气管道存在的超期运行、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腐蚀泄漏、安全间距不足、设备材料失效、设计施工缺陷、未定期检验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针对问题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的燃气管道和设施,必须立即采取停气措施,进行全面检修整治,经严格评估确保符合安全标准后方可恢复供气。对于一般性安全隐患或问题,需强化安全监测措施,确保在可控的安全前提下,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工作。

1.深入开展燃气输配管道病害治理

(1)维护修复。针对市政及庭院管道出现的破损、泄漏、窜压、腐蚀穿孔等故障,以及厂站设施安全装置存在缺失或不符合标准等潜在风险,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迅速组织专业抢修队伍,开展紧急抢修维护工作,同时及时通知相关用户关闭室内燃气用具阀门以确保安全,必要时采取疏散周边人员、切断气源放散降压等有效措施,确保抢修作业安全顺利进行。通过规范化操作,及时化解处置各类风险隐患,严防隐患升级引发安全事故。(新城建设局负责)

(2)更新改造。针对材质陈旧、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风险、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管道和设施,及时将其纳入燃气管道更新改造计划之中,并科学调配施工力量,有力有序推进项目实施。一旦发现用户管道设置于人员居住房间、卫生间、地下室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地点,应立即组织整治,并优先进行改造工作,同时同步开展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的质效核查,对发现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新城建设局牵头,产业经济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迁改清障。针对市政及庭院管道、厂站设施存在违规占压现象,以及管道穿越密闭空间、安全间距不足等问题,同时考虑到可能受到地质灾害、内涝等外部环境影响的潜在隐患,各责任单位应迅速行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应优先采取迁改线路或拆除占压建(构)筑物等方式,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消除;对于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隐患,应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并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整改期限要求,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自然资源规划分局、新城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推动区内长距离输气管道隐患整治

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逐一建立详细的问题台账,据此制定科学有效的整改提升方案。重点针对长距离管道占压、泄漏、安全距离不足、与市政管网交叉联通、穿越人员密集区域、局部腐蚀减薄、管体变形等隐患进行整治。对于经评估确认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管道,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加强腐蚀防护、补强、换管等更新、改造治理手段等系列措施,确保隐患得到切实消除。坚决制止在管道周边发生的乱挖、乱钻、乱建及未按规定报批、审批等违法行为,确保管道安全运行的外部环境得到有效维护。(产业经济发展局牵头,公安分局、应急分局、市场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着力实施工业企业燃气管道隐患整治

深入实施针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所用燃气管道的运行状态全面评估工作。重点加强对管道结构、材料、连接点、阀门等核心部位的细致检查,全面排查整治管道局部锈蚀减薄、管卡脱落、阀门失效等安全隐患。强化对管道周边运行环境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动火作业操作流程,确保管道安全保护措施的全面落实。加强对设施设备日常巡查巡检的频率与深度,特别关注调压器、紧急切断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设施设备的安全间距及配置情况。针对发现的安全间距不足、配置不足等隐患问题,应立即加强安全监管,并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限期整改到位。及时组织并推进老旧管道的升级改造工作,以从根本上提升燃气管道的安全性能,确保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中进行。(产业经济发展局牵头,应急分局、市场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狠抓燃气安全监管执法

全力推进高新区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对燃气经营单位负责人员配备不符合标准、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运行抢修维护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排查治理未形成闭环、安全风险分级防控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未严格执行、安全投入不足、日常巡检巡查工作未落到实处、管道燃气未按规定加臭或末端浓度低于最小检测量,以及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设备等问题,将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节给予相应处罚。对于整改态度不积极、整改措施不到位、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严格管控第三方施工行为,严厉查处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违规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对于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确保高新区燃气安全无虞。(公安分局、新城建设局、应急分局、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焦燃气监管智慧增效

加快推进高新区信息模型平台(CIM)建设,进一步完善高新区燃气监测系统的应用,提升燃气管道的运行效率与安全性能。科学合理布设物联感知设施设备,实施在线监测,确保及时预警和应急处置的能力,推动燃气管道安全风险防控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鼓励各方加大智慧化管理的投入力度,广泛应用智慧运营系统,同时强化管道运维养护、检查巡查工作,实现管道和设备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管理。(新城建设局负责)

五、加强时间统筹和工作保障

(一)时间安排

2024年4月至5月,开展摸底核查,起底排查燃气管道现状,全面完成安全评估,形成燃气管道底图和“带病运行”问题台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落实好管控措施。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按照专项治理计划,全面开展系统治理,逐一完成隐患问题整改销号。加大督导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确保整改彻底、治理到位。2025年6月,总结提升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已治理问题回潮反弹,完成存量问题销号清零。

(二)保障措施

高新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按“三管三必须”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完善高新区、燃气经营单位和用户共同合理分担的出资机制,财政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高新区燃气管道“带病运行”治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专项治理。对高新区燃气管道病害治理、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道路开挖修复、占道施工、园林绿地补偿等费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减免。创新宣传引导方法手段,用好燃气安全隐患举报平台,对举报线索快速核实处置,不断提升公众对燃气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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