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章军,窦春燕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声明
发布日期:
2023-07-25 16:17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乐高新产登公〔2023〕第16号
章军,窦春燕因保管不善,将权证号:川(2021)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728号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作废。若对以上公告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08月15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地址:乐山高新区乐高东路6号;联系电话:0833-2596992)。
声明人:章军,窦春燕特此公告。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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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511102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