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乐高新产登公〔2022〕14 号
我机构因执行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川11执恢1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将下列权属证书公告作废。
1.权利人:四川锡成天然食品有限公司;房产证号:企业17399号、土地证号:乐城国用(2005)第43288号;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坐落:乐山高新区临江北路2号附10号;2.权利人:四川锡成天然食品有限公司;房产证号:企业17400号、土地证:乐城国用(2005)第43288号;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坐落:乐山高新区临江北路2号附11号;3.权利人:四川锡成天然食品有限公司;房产证号:企业7625号、土地证号:乐城国用(2005)第43288号;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坐落:乐山高新区临江北路2号14幢;4.权利人:四川乐山锡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房产证号:企业4847号、土地证号:乐城国用(2005)第43290号;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坐落:乐山高新区临江北路2号1幢1-3楼、10幢1楼、11幢1楼;5.权利人:四川锡成天然食品有限公司;房产证号:企业4846号、土地证号:乐城国用(2005)第43288号;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坐落:临江北路2号3幢1楼、4幢1楼、2幢1楼。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6日
川公网安备511102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