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2022年财会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2〕12号)要求,我局成立检查组,对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建设局、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管理局、乐山故宫文物南迁历史研究院开展了财会监督检查。目前检查工作已结束,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票据管理方面。存在票据使用不规范问题。
(二)固定资产管理。存在固定资产交付、入账不及时问题。
(三)政府采购管理。存在合同公告不及时、部分评分因素与采购需求无关、未在采购合同签订两个工作日内公示采购合同等问题。
(四)决算管理。存在部门决算编制不完整问题。
二、整改情况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局要求单位立即进行整改。严格按部门决算要求进行报表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票据使用不规范单位在检查期间已完成整改。固定资产交付、入账不及时单位已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乐山高新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22日
川公网安备511102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