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关于《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高新区)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8-08-27 14:57     来源: 乐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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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结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证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日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备注
川投资备[2018-511199-46-03-293756]JXQB-0024号 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高新区)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其他(备案) 根据2017年1月1日四川省环保厅颁布的《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需对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新增相应设施设备,保障出水水质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91511100731590868M 吴峻松 20180823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正常 5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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