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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乐山市高新区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编号 3140110
来信时间 2025-12-10 15:41:56
信件标题 咨询法律问题
信件内容

咨询员工帮顾客垫付了费用,对方不支付款项该如何法律维权。

回复内容

乐山市司法局回复:反映人表示有一个顾客到店治疗灰指甲,因为需要购买相关的药物等,原则上应当由客户付款购买,但是客户告知暂时没有钱,员工就自己垫付费用将药物购买回来,垫付费用约6000元。结果治疗后客户拒绝支付款项,报警后警察进行了调解,但客户依旧不愿意付款。根据反映人反映的情况,该案调解成功的概率较小,建议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反映人表示金额较小,启动诉讼担心成本过高。已建议可前往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如若符合,法律援助中心将为其指派律师,如果不符合,可考虑寻找律师拟写民事起诉状,自行完成立案等事宜,以减少成本开支。

 


发布部门

636

回复时间 2025-12-09 15: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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