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晨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安谷镇党委,机关各部门,委属企事业单位,相关驻区机构:
经研究决定:
范晨同志任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彭勇胜同志任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行政审批局局长(兼)(试用期一年);
宋佩颖同志任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局长;
黄立平同志任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建设局局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兼);
段然同志任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国羿同志任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璘霄同志任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资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毛轲同志任中共安谷镇委员会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张瑶同志提名任安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免去:
刘洋学同志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黄立平同志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毛轲同志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建设局局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兼)、管委会一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张瑶同志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范晨同志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彭勇胜同志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张国羿同志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资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段然同志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职务;
代永清同志中共安谷镇委员会书记职务。
川公网安备511102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