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实行监控,维护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 (二)负责轻微、一般、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现场保护,协助现场调查、清理和疏导交通工作。 (三)排查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与相关部门配合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道路标志标线。 (四)对交通参与者经常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五)依法纠正交通违法,按照交通管理处罚权限,对交通违法者进行处罚,做到坚持依法严格管理。 (六)及时、准确向上级部门报告重大情况,填写有关报表和工作总结。 (七)密切联系群众,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诉求,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公安交通管理情况。 (八)执行交通警卫保障任务,确保警卫保障目标在辖区道路内的安全、畅通,应付突发事件。 (九)完成上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交办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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